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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市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
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原件和相关复印件,并提交书面申请。单位在核实后,会在申请上盖上公章(申请表可以在中心网站下载)。职工凭以上材料向中心提交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,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,共计四个工作日。在中心服务大厅,工作人员会受理并审核申请,然后通过二代身份证读卡进入管理系统。接下来,工作人员会扫描并录入材料原件,并采集提取人的有效收款银行及账号信息,并要求提取人签字确认。最后,中心会在规定的时间内(三个工作日),通过转账的方式将提取金额直接打入提取人的储蓄存折或卡内。
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
按照规定,符合以下情形之一,并能提供合法、有效证明的人员,可以向自己的单位咨询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1. 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人员。
2. 离休、退休人员。
3.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,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。
4. 出国定居或赴港、澳、台地区定居的人员。
5.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人员。
6. 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%的租住住房的人员。
7. 与单位解除(终止)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。
8.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人员。
9.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人员。
10.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人员。
11. 因重大疾病或发生意外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职工及家庭成员。
12.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人员。
吉林市公积金提取流程
吉林市公积金提取的流程相对简单。首先,职工需要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材料原件和相关复印件,并填写书面申请。然后,职工将申请交给单位进行核实,并在申请上加盖公章。接下来,职工可以携带以上材料到中心服务大厅进行申请,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,共计四个工作日。在服务大厅,工作人员会受理并审核申请,然后通过身份证读卡进入管理系统,将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录入。同时,工作人员会要求职工提供有效收款银行及账号信息,并签字确认。最后,中心会在规定的时间内(三个工作日),通过转账的方式将提取金额直接打入职工的储蓄存折或卡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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